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直属支部:
为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完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教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组织和引导到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上来,更好地实施我校“侨校+名校”发展战略,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
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是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在高校的具体体现。胡锦涛同志指出,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我国工人阶级,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是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坚定力量,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中坚力量。各级党委要重视发挥工会作为党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把广大教职工紧密地团结在我们党的周围、调动、发挥和保护他们参与学校建设、改革、发展和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切实加强和完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历来坚定不移地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实不移地全力支持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中国工会的工作。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和完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指定1名负责人分管工会工作,并把工会工作纳入党组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各级党的组织要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各级工会干部队伍的建设和配备工作,要注意选配政治素质好,具有群众威信和组织能力,适合做知识分子工作的干部担任各级工会领导和工会干部,要把工会干部纳入学校后备干部培养计划。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产生各级工会干部。学校工会主席由1名副校级领导担任,设专职常务副主席1人,专、兼职副主席2人;正、副主席人选由校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后提名推荐;届中变动工会正、副主席需经工会常委会讨论并征得上级工会的同意。
二级工会组织(学院工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的委员、副主席、主席。二级工会主席原则上应由同级党政副职以上的干部担任。
各级工会的委员、副主席、主席任期与同级党委的任期相同。
三、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制度。加强“教代会”的制度建设,是各级组织的共同责任。学校“教代会”每年召开一次,讨论、决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学校重要改革措施、发展计划等有关事项,都要有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参加。要推进二级工会组织建立“教代会”制度,要积极推进校(院)务公开工作,让广大教职工有更多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更好地发挥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积极作用。
四、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教职工的积极性
学校各级组织要切实保障《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工会法》等国家法律所赋予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依法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和制度,妥善处理各类劳动关系,更好地保护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五、切实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
学校各级工会组织紧密配合各级党组织加强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教职工当中深入开展“爱岗敬业”、“三育人”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加强工会宣传工作,大力弘扬民族精神,积极营造有利于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的氛围,为党的教育事业和学校的建设、改革、发展和民主管理建功立业。
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
在新的形势下,工会工作面临繁重的任务,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是难以胜任的。各级工会必须切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努力提高其自身素质。
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
200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