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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2010年暨南大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2 发布单位:工会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师德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学校“三风”建设,进一步弘扬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为我校发展建功立业,学校决定开展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对象
师德标兵的评选范围是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式教师,中青年教师应占一定的比例。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各学院、系、所、中心等教学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标兵的评选条件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精神和事业心、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认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业绩优秀。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深受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在师德方面有突出事例。
(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本单位党政领导重视师德建设工作。
2.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
3.在开展师德建设活动中有创新,教职工参与率高,取得了突出效果。
4.在师德建设方面有突出事例。
三、评选推荐办法
各二级工会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师德建设活动,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申报时间前认真做好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候选人(单位)推荐工作。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应利用学校的教学评估资源,引入和参考学生对老师师德的评价,避免推评工作走过场。师德标兵候选人按在编在岗教师人数每100人推荐1名的标准推荐(不足100人的单位可推荐1名),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每个二级工会可推荐1个,可在其基层单位中推选,经所在单位同级党政工联席会议同意并予以公示后,上报学校教育工会并经学校教育工会、人事处、宣传部、教务处4个单位联合组织审核,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由各二级工会填写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 1、2),一式1份,并需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二)个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材料,须实事求是,符合本通知评选条件,有供广大教职工学习的先进业绩亮点。
(三)申报时间:务必在6月15日前把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学校教育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朱丽君,电话:85225907。
五、表彰时间及办法
学校将于2010年9月10日教师节前,向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颁发证书和奖金。
学校将在工会宣传栏及其他地方张贴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先进事迹和教书育人亮点,以形成推崇榜样和学习模范的氛围。

附件:1.2010年暨南大学师德标兵推荐表.doc
2.2010年暨南大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