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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暨南大学“教育杯”教职工羽毛球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6 发布单位:工会

 
             (分教工团体、教授处长组)
学校各二级工会:
    为迎接党建90周年,为建设和谐校园,加强教师与干部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增进教职工之间友谊和提高身心健康水平,暨南大学教育学院赞助学校工会举办2011年暨南大学羽毛球团体赛和教工教授处长羽毛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7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天)两天,团体比赛和教授处长比赛安排在两天进行,地点:邵逸夫体育馆。
二、报名条件、时间
凡今年参加学校体检身体健康,能够参加正常比赛的在编在岗职工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羽毛球比赛。请每队确定一名队长,负责通知组织本队队员按时参加比赛。
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至2011年6月月16日,请将报名表(本通知附件下载)于6月16日下午5时前交至学校礼堂203房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ogh@jnu.edu.cn,并致电85223229确认。学校工会将于6月17日下午16:30(工会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进行分组抽签,确定比赛对阵及未尽事宜,我们将在网上公布比赛日程安排,请参赛队员注意网上通知。
三、组队的要求与办法
(一) 团体赛
以二级工会为单位组队报名,分中年组(男45岁以上;女40岁以上,均以2011年7月31日计算)和青年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均以2011年7月31日计算)参加比赛,比赛以双打形式分为男双、女双和混双三个项目进行,不能兼项,中、青年组可联合组队,联合组队只能安排在青年组比赛,即在球队中只要有一人是青年组年龄范围的,则安排该队参加青年组的比赛,凡500人以上的二级工会每组别可组二队,不足500的每组别只限组一队,每队最多可报8名队员,不能单独组队的二级工会,可与没有组队的其他二级工会联合组队,(条件为双方二级工会均为50人以下)。
为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羽毛球活动的积极性,每个二级工会除按上述要求组队外,另外可再组织一支普及队,即组织一些未参加上述比赛教职工报名参加本项活动,工会将单独为他们安排时间和场地打球,只记成绩,不设名次,请各二级工会做好发动报名工作。
(二) 教授处长赛
教授处长赛
以二级工会为单位组队报名,分教授处长(或以上职务,以下同)和副教授副处长两组参加比赛,比赛以双打形式分为男双,女双二个单项进行。女队员与男队员组队,可参加男双比赛。教授处长组和副教授副处长组只限同等职称和职务教工组队报名。
四、比赛办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对阵,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每队各项目打三局,每局21分,先胜两局为胜出,如需打第三局则11分后交换场地,若第三局打成20平,则那一队先赢2分为胜出,若打到29平,则先得30分队为胜出。
比赛按不同年龄组别打循环赛(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分小组),胜出队记2分,另一队记1分,弃权队记0分,最后以总分确定名次(总分相同记小分),因此每场每队需要打完男双、女双、混双三个项目的比赛。若同一个年龄组别有两个小组比赛,则两个组的第一、二名分别对阵打一场比赛确定最后的名次。
五、奖项与奖品
(一) 教授处长赛
奖励每一组别前4名,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80元,第三名150元,第四名100元。(女双正高和副高不分组)
(二) 团体赛
奖励每一组别(普及组发纪念品)前4名,分别颁发奖杯及奖金。第一名6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名300元。
六、联系办法
联系人:凌洁如 联系电话:85223229
七、其他
7月10日下午比赛结束后,请各队队员不要离场,一起参加闭幕式颁奖、合影和领取纪念品。
感谢暨南大学教育学院的赞助!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成立于1986年,主要承担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负责全校成人教育管理与教学、自学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教育学院成立25年来,充分发挥学校学科齐全的优势,依托学校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先后在国内外二十多个地区设置教学点,开设专业90多个,形成了多专业、多层次、多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格局。目前,在印尼、泰国、菲律宾、德国、港澳地区、广州、珠海、深圳、中山等地开设教学点,开办专业50多个,在校学生总数1万多人,其中境外学生2156人。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一贯严把教学质量关,其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为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所承认,1997年被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称号,被广东省高教厅授予“广东省普通高校函授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普通高校夜大学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7年,暨大成人教育澳门教学点被广东省教育厅抽查评估评为优秀校外教学点。2008年被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评为“成人教育先进单位”。
                           
                        暨南大学教育工会  
                         二O一一年六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