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二级工会:
为总结2021年工会工作,继续开创我校工会工作新局面,学校工会委员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评选表彰一批“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现将本次评选的推荐、评选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报及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评选对象为二级工会。
2.二级工会的组织健全,职能明确,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工会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创新工会工作。
3.工会工作能积极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主力军作用。
4.积极开展各项工会活动,组织会员参加学校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5.建立本单位的工会规章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并有记录。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建立完善的教职工慰问帮扶机制,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作体系,竭诚服务教职工。
6.积极创新工会工作的载体,开展二级工会教工之家建设和“双服务”系列活动,并举办了丰富多彩的二级工会活动。
(二)先进工会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及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评选对象为在我校从事工会工作时间一年以上的专兼职工会干部。
3.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及工会的各项制度,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校整体利益。
4.在工会工作中起骨干作用,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5.认真履行工会职责,注重调查研究,积极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校整体利益。
6.联系群众,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及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我校工作时间一年以上的教职工。
3.爱国爱校,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
4.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参加工会活动。
5.联系群众,积极参与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工作中。
二、申报推荐名额分配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名额约为10个。
(二)“先进工会工作者”推荐名额规定:二级工会会员人数不足300人的二级工会可推荐1名;300人至800人(含)的二级工会推荐2名;800人以上的二级工会推荐3名。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名额规定:二级工会会员人数每80人推荐1名工会积极分子的标准进行推荐(对超出80人但不足800人的部分,超出1—40人不予分配推荐名额,超出41—79人可推荐1名;会员人数不足80人的二级工会可推荐1名)。
三、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一)以二级工会为单位进行申报推荐。各二级工会要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让申报推荐工作成为全面总结一年来的二级工会工作、加强二级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通过评选推荐抓组建、增活力、促规范。
(二)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规定名额,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严格推荐审批程序,所有申报推荐表格应加盖二级工会印章(无二级工会印章单位可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印章),并报所在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批准后。
(三)相关申报推荐表格(见附件)2021年12月28日17点前汇总到学校工会办公室(礼堂东南门进303-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ogh@jnu.edu.cn。
联系人:桑老师,电话:85226120。
四、评选办法
学校工会召开校工会常委扩大会,现场听取各二级工会负责人对所申报(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工作表现情况介绍,并在会上进行评选。
特此通知。
附件:
学校工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