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二级工会:
为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推动我校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二级工会组织健全,职能明确,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工会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创新工会工作,激发教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
3.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并取得成效。
4.积极创新工会工作的载体,开展二级工会教职工之家建设和“双服务”工作,能结合单位学科特点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形成特色活动品牌。
5.积极组织参加校工会举办的教职工文体活动,党政领导和工会干部带头参与;积极承办或协办校工会举办的职工活动,成绩突出。
6.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努力帮助教职工排忧解难,竭诚服务教职工。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为在岗从事工会工作时间一年以上的专兼职工会干部。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及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政治素质高,立场信念坚定,具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关心学校发展,爱岗敬业。
4.热心工会工作,认真履职,乐于奉献,顾全大局,热心服务教职工,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为在岗从事工会工作时间一年以上的教职工。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及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3.爱国爱校,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主动承担相关工作。
4.密切联系教职工,积极参与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工作中。
二、申报推荐名额分配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原则上按照全校二级工会总数的30%进行评选;
(二)根据二级工会会员人数,“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名额要求如下:
1.“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会员不足300人的二级工会可推荐1名;300人至800人(含)的二级工会可推荐2名;800人以上的二级工会可推荐3名。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名额:二级工会会员人数可每80人推荐1名工会积极分子(按照四舍五入的标准进行,会员人数不足80人的二级工会可推荐1名)。
三、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一)本次评选工作是工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二级工会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会工作,并做好本单位“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工作。
(二)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和教职工的意见。所有申报推荐表格应加盖二级工会印章(无二级工会印章单位可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印章),并报所在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批准。
(三)相关申报推荐表格(见附件)2024年1月12日17:00前汇总到学校工会办公室(礼堂东南门进303-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邮箱ogh@jnu.edu.cn。联系人:桑老师,电话:85226120。
附件:
学校工会
2023年12月28日